我们与以下司法管辖区的资深合伙人律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,可在案件启动 24 小时内于任一司法管辖区提出紧急申请。
普通法系诉讼、高等法院紧急申请、破产及清盘程序。
新加坡高等法院禁令、SIAC 仲裁、亚洲资产冻结中枢。
多伦多、温哥华管辖,处理不动产及移民相关资产追讨。
纽约南区法院、SDNY 民事没收程序、RICO 诉讼。
英格兰与威尔士高等法院,世界性冻结令 (WFO)、诺威奇药业令。
每宗案件由所在地资深合伙人直接负责,不外判予初级律师。
仅与在商业欺诈、资产追讨领域获权威评级的律所合作。
严格的独立性审查,确保跨法域协作不受既有客户关系影响。
24 小时轮值机制,案件在时区之间无缝交接。
所有案件由香港总部集中指挥,合作律所依当地程序法执行紧急申请、举证及执行。委托人仅需与单一联络人对接,即可协调五大法域行动。